开庭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11-25 阅读次数:4531
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
公 告
(2021)粤09民终3254号
杨秀宏:
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西富城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、上诉人唐祖玉、上诉人杨秀宏与被上诉人杨亚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。并定于2022年1月24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,你应到庭参加诉讼,如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,本院将依法缺席作出判决或者裁定。
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
二○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
联系人: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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